結構化融資顧問
流動性債務融資
北金所債權融資計劃業務
交易撮合顧問
資產證券化財務顧問
過橋融資業務
北金所債權融資計劃業務
結構化融資顧問
一、業務簡述 工商銀行作為融資客戶的財務顧問,為其設計結構化融資方案,通過合作機構的信托計劃或資產管理計劃,以適當的交易結構對接銀行理財資金,滿足客戶融資需求的財務顧問業務。
二、適用對象 有融資需求的企、事業法人。
三、服務渠道 各級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為設計融資方案,協助客戶完成融資;資金來源為我行發行理財產品募集的理財資金或代理代銷資管計劃所募集的資金(理財資金)。
五、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后,簽訂債務融資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流動性債務融資
一、業務簡述 工商銀行通過配置理財資金,滿足客戶在日常經營以及投融資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臨時性、階段性或循環性資金需求。
二、適用對象 有融資需求的企、事業法人。
三、服務渠道 各級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服務特點 可以滿足上市公司、大型企業集團等優質客戶的中短期資金需求,融資期限3-5年,資金用途較為靈活。
五、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后,簽訂債務融資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北金所債權融資計劃業務
一、業務簡述 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劃是融資人向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的合格投資者以非公開方式掛牌募集資金的債權性固定收益類產品。我行承擔承銷商及投資者角色,協助融資人向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申請債權融資計劃業務掛牌并完成募資。
二、適用對象 有融資需求的企業法人。
三、服務渠道 各級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特點優勢 可靈活滿足客戶多樣化融資需求。
五、費稅標準 雙方簽訂承銷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承銷費。
交易撮合顧問
一、業務簡述 項目募資及交易撮合顧問業務是指工商銀行作為交易的第三方,通過提供中介服務直接撮合單一投資方與單一融資方進行交易,實現項目與資金對接。投資方對擬投資項目自主調查、自行決策、自籌/自募資金、自擔風險。
二、適用對象 有融資需求的企、事業法人。
三、服務渠道 各級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服務內容 資金來源為行外資金,如金融租賃公司、信托公司等;服務內容為設計融資方案,尋找資金提供方,協助客戶完成融資。
五、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后,簽訂債務融資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資產證券化財務顧問
一、業務簡述 工商銀行作為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的財務顧問,為其設計資產證券化發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礎資產選擇、交易結構設計、風險控制安排等),并提供中介機構選聘及協調、審批溝通、資金對接等顧問服務,協助其實施資產證券化的財務顧問業務。
二、適用對象 有資產證券化需求的企業客戶。
三、服務渠道 各級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服務特點 拓寬融資渠道:資產證券化可以成為企業現有融資方式(股權融資、債務融資)的有益補充。 盤活資產:資產證券化可以將不具有流動性的資產轉變為流動性較高的資產,達到盤活資產的目的。 改善資產負債表:滿足“出表”要求的方案設計可以將長期資產轉化為現金資產,降低長期資產的比例;不增加資產負債率。 降低融資成本:通過結構化處理,使得公開發行品種的信用等級大幅提升,降低融資成本。
五、收費標準 雙方協商后,簽訂債務融資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過橋融資業務
一、業務簡述 工商銀行基于融資客戶某項確定性較強的特定兌付資金來源,通過財務顧問與代理債權投資、代理并購與投資業務相結合的方式,為融資客戶提供階段性資金支持。
二、適用對象 有融資需求的企、事業法人。
三、服務渠道 各級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
四、特點優勢 在符合國家宏觀經濟金融政策及我行行業信貸政策的前提下,可滿足企業多元化資金需求。
五、費稅標準 雙方協商后,簽訂債務融資財務顧問協議。按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部分內容以當地分行公告與具體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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